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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3-05                   来源:本站                   作者:               关注:

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6号),我校拟开展相关候选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请见附件通知。

二、推荐流程

1.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候选人;

2. 学院将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及结果报送人事处;

4. 学院纪委负责人出具对学院推荐人选的审查意见,提交人事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审查意见请分开出具);

5. 人事处确认推荐人选名单后,将为相关单位候选人在“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管理信息平台”上分配帐号密码,如需推荐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将另行通知;

6. 候选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纸质版材料,并按要求装订。

三、资料提交

2017年3月17日前:学院拟申报老师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申报材料交到基础教学楼B-307刘艳梅处,邮箱liuym@scu.edu.cn,联系电话:85469688。

2017年3月24日前:学院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候选人公示结果、纪委负责人审查意见电子版及纸制版(一份)提交人事处;

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人事处为候选人分配网上帐号密码;

2017年4月14日前:个人纸制版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推荐表中的“所属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及学校公章;

2017年4月25日前: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

四、其他说明

学院将按照以上通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如有更进一步的通知,学校将及时人事处网站上(http://rsc.scu.edu.cn/rsc/news.html?newsId=942)进行更新,请各位申报者留意。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李妮 王娟

电话: 028-85405390

邮箱: talent@scu.edu.cn

附件1:第12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通知

附件2:第13批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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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日

补充通知一(2017年3月3日)

校内各单位:

有关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现补充以下通知:

一、既往省学带及后备人选和省突贡专家申报资格有关问题

1.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1-9批入选者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第10-11批入选者目前仍在管理期内,本次不能申报;具体名单可从人事处scursc QQ群中下载。

2.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第1-11批入选者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第12批入选者目前仍在管理期内,本次不能申报;具体名单可从人事处scursc QQ群中下载。

3.截至目前的所有入选专家名单可查看以下链接。

省学带及后备人选:http://rsc.scu.edu.cn/rsc/news.html?newsId=472

省突贡专家:http://rsc.scu.edu.cn/rsc/news.html?newsId=430

二、申报材料准备有关问题

1.每位候选人准备的个人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需要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2.单位纪委负责人需要对每位候选人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一人一份,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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